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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長篇剪成短篇!

  沒辦法誰叫作者混嗎!?(被打!

 

 

 

 

  《自己》

  在結束與開始的縫隙,你思量了許久。

  

  但,仍找不到答案。

  或許從一開始,你們的相遇就註定是場鬧劇,但你仍期盼著,他會包容你,會忘掉那些過錯,那些不堪回首的一切。

最終仍是場悲劇。

畢竟會有誰?能忘了?你就是造成他不幸的原因。

繪妖必須奉上性命,奉上熱誠,奉上你所珍惜的一切,然後,獲得。

獲得,一無所有的結局,可是人們總是以為最後你所奉獻的,可以在最後全數討回。

那是不可能的!

可是你既明白,仍推他去死,然後哭著求他原諒你。

奉獻上你的心,奉獻上殘破不勘的感情,以為這樣他就會原諒,原諒你毀去他的所有。

所以才陷入了輪迴啊!

陷入你永遠只能有緣無份的輪迴。

甘心被他所殺,甘心他踐踏你的一切,為的只是換得他一眼的廉憫。

希望能用此,讓你至少得到一點緣份,得到他一點點的感情,即便那是恨。

如此的卑微的愛著他。

輪迴不只是為了相遇,而是為了償還,還給他沒有你的人生。

那才是所謂的注定,本該是2條平行線,因為錯誤,而相遇,因為錯誤,而相殺。

如此矛盾的你們,卻往往在最後,又不願意放手。

 

 

轉生的程序,已經完成,而這世的你們。

又將再次重演。

唯有放下這段執念,才能改變結局。

但沒有人,會就此放棄一生的願望的,不是嗎?

寧可相愛相殺,也不願就此沒有交集。

 

已經搞不懂自己在寫什麼?

總之是個爛尾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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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輓音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